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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时间:2018-03-27

邵马院政发[2018]6

第一条 精心备课。严格按教学计划,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准备教学内容、设计板书、总结知识点。上课做到“四有”,即有课程教材,有教案或讲稿,有教学日历,有学生平时成绩册。

第二条 按时上课。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不迟到,不误课,不拖堂,不提前下课。每次课开始时由任课教师喊“上课”,然后由值日生(班长)喊“起立”,师生相互致礼后,教师请学生坐下并开始课堂教学。

第三条 认真授课。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不得照本宣科;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应站立授课,使用普通话教学。

第四条 合理使用多媒体。使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要做好课件,并有适量板书与PPT相互补充,不得照“屏”宣科;在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要照常上课,不得中断正常教学过程。

第五条 遵守政治纪律。不传播、不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尊重他人,积极上进。

第六条 举止得体。不穿背心、吊带衣,不穿超短裤、超短裙,不穿拖鞋。不在课堂内抽烟、吃零食。

第七条 以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任何学生,不得体罚、辱骂、嘲讽、挖苦学生。

第八条 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纪和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不得纵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