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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制度

时间:2021-12-14

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马院政发[2021]14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制度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的精神,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坚持“全员参与,全程监控、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我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

通过对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监控,定期和及时收集有关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在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给予及时反馈,对教学行为进行调控,保障和实现学教师与学生的和谐发展。

第一条  建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学生信息员组成。教学督导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学院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审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对教师、学生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提高措施。学生信息员队伍直接对本负责,其主要职能为负责收集学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教学准备过程监控。每学期开学初对本院教师的教学资料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中对位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査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一部分。

第三条  课堂教学过程监控。课堂教学过程监控涉及全院师生,涉及理论课和实践课过程监控。包括教学检查、领导评教、督导评、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师、学生信息反馈等几个部分。每学期期中检查期间,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教学环节规范执行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汇总。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对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第四条  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要对教师进行听课,位教师按规定对同行进行听课,并填写《邵阳学院听课记录》听课记录以教研室为单位于每学期末交学院教务秘书。学院督导委员会采取重点或随机听课形式对主讲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

第五条 学院督导组每学期对试卷质量、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校本科生每学期末进行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统计结果将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部分学生信息员负责定期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

第六条 专业实习监控。专业教研室在每学期专业实习前要填写《实习教学安排表》,实习完成后要按要求填写全部实习资料,学院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对实习教学情况进行分析。

第七条  毕业论文监控。专业教研室在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末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论文进行中或完成后,学院督导委员会对毕业论文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教学管理监控。每学期学院督导委员会要对考试、学籍处理、课程开设、选修课、考试情况等数据进行分析,将每次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交教务办。

第二章 教学质量评价

第九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督导委员会参照学校评教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对所有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年对所有教师进行一次总结性考评,教师的评定等级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等奖励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条  学生评价结果是评选优秀和精品课程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学生评价较差的课程,给予警告;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课程,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制作连续三年来教师和课程课堂教学质量情况的变化趋势图。

第十二条  根据学生评价结果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探索性相关分析研究。

第十三条  考试质量评价。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初要将上学期的课程考试质量分析结果送交督导委员会,主要包括试卷质量分析考生成绩分析等。

第十四条  学生学习质量评价。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人员要将上年学生第二课堂、各种创新能力竞赛的参与和获奖情况提交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根据资料对学生的学习质量进行分析。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质量评价。统计各指导教师的学生评价等级。学生评定等级不合格的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取消其指导毕业论文的资格。统计专业优秀论文的比率,每学年对上学年全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制作毕业论文质量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与位教师的评优评奖挂钩。全师生员工都要参与和配合,确保本科教学评价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本规范2021年12月13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