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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2021-09-28

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马院政发[2021]11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志愿,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邵院政字〔2021〕85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转专业机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拟转出学生的初步资格审查、拟转入学生的相关考核,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工作。

第三章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在籍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在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其专业发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二)未推行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专业不能互转

(三)新高考首选科目有限定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五)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六)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七)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申请转专业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学生本人先网上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在第周周五前由学生本人将相关材料递交到转入学院负责学籍工作的教学秘书处。

(二)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与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

(三)周组织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测试、笔试、面试

(四)教务处对转专业审核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经学校审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

(五)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院负责做好教学安排,教务处完成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学分认定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学分认定:

(一)学生已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如课程涵盖的内容和学分相当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认定为相同课程。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录。

(二)不能替代或未修读的课程,必须补修。

(三)需补修课程达到16个学分及以上者,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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