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马院政发[2021]20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措施
为明确我院师范生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强化实践育人意识,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完善实施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建设,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中学教师,结合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如下措施与制度。
1、从事师范教育的专任教师均有义务和责任参与实训、见习、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承担校内外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学任务。
2、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实践教学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定期到中学听课评课、专项培训、专业技能竞赛、校外考察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实践教学人员的业务素质、实践能力与教学水平,形成一支理念先进、爱岗敬业、经验丰富、能力较强、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实践教学队伍。
3、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每学期到中学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5课时, 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必要条件。新进从事师范教育的青年教师,第一年必须在学院指定的中学听课不少于15课时,并以此作为转正的基本条件。
4、年龄50岁以下从事师范专业教学的教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有一次指导实习或挂职锻炼的工作经历,并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从事学 生管理工作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应定期参与教育实习或顶岗实习带队工作。
5、提高集中实习带队教师的待遇。集中实习带队教师享受生活补贴、电话补贴,其中生活补贴130元/天,按学生顶岗实习实际天数计算;电话补贴按200元/月的标准据实报销。另按学校相关规定据实报销因公往返交通费。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28日